2019 年 6 月 27 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决定书,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指定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大成是中国较早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及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通过长期实践,在破产重整、清算、和解、重组、法庭外债务重组及其他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主办项目积累了在团队架构、协调机制、质量控制等多方面的工作方法。大成破产重组清算业务也多次入选钱伯斯亚太榜单。
大成长春分所是大成拥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三十多家办公室之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凭借专业优势、良好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在经过五家律所公开竞争后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
事件背景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曾颇受社会关注。6月18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市南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长春长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分别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长春长生破产清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
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大成(Dentons)将75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机遇与挑战紧密联系在一起。 包括Nextlaw、“创新战略咨询”等品牌的大成法律及商业解决方案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领域得益于系统内部深厚根基以及屡获殊荣的优势。 依赖于全球多中心的经营模式、以目标为导向的管理方法、强调包容性与多样性并存的企业文化、连同世界一流的专业人才资源储备,大成勇于迎接挑战,在万千动向中致力于提升客户的利益与价值。官方网站:www.dent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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