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南通海门国有独资公司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成功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疫情防控债),发行金额1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利率3.98%;该期债券为南通市全市场首单交易商协会疫情防控债,其中含专项用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本期债券创2017年以来南通市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最低价。
大成南通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由高级合伙人王念律师以及吴凌云律师、葛蓉蓉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为发行人该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助力本期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于2020年3月5日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发行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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