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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港交所上市申请的五大原因——以及如何避免该等情况发生2020年6月23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 联交所」)自2013年起刊发与拒绝上市申请之原因有关的决定,以提高市场透明度。此前,联交所只刊发经挑选的拒纳信或上市决策,但未涵盖所有被拒绝的申请。我们根据该等已刊发的信函及决策,以定量方式汇编了最主要的拒绝原因。 这些数据可为上市申请人及保荐人在处理上市申请方面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指引,亦让他们可更深入地了解联交所对某些问题的立场。
香港资本市场更新——发行人在准备全年或中期报告时应了解的五项ESG新规定2020年4月1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下称「联交所」) 于2019年12月刊发其就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下称「指引」) (即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GEM上市规则附录二十) 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谘询总结 ,而其结论为于2019年5年刊发的谘询文件 下各项就修改《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建议应在作若干修订或厘清后全部予以采纳。(下称「修改」) 。
新冠肺炎时期上市发行人的财务汇报:联交所及证监会刊发《联合声明》以提供指引2020年4月6日鉴于全球爆发新冠肺炎及相应旅行限制,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汇报和审计流程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尤其是需要位于中国内地进行的现场审计工作。针对有关难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联交所分别于2020年2月4日和2020年3月16日发布联合声明(分别为“ 《2月联合声明》” 及“ 《3月联合声明》”,统称为“《联合声明》”),以向上市发行人及审计师提供有关刊发初步业绩公告,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的披露指引。